江苏出台农业信贷担保高质量发展意见:以金融“活水”灌溉乡村振兴沃土
来源:徐州康馨老年护理院时间:2025-10-11浏览量:
江苏出台农业信贷担保高质量发展意见:以金融“活水”灌溉乡村振兴沃土
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,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始终是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瓶颈之一。近日,江苏省正式出台《关于推动农业信贷担保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聚焦家庭农场、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通过强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,打出一套“精准滴灌”的金融支持组合拳,为江苏农业现代化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。
一、靶向施策: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“痛点”
长期以来,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新型经营主体,普遍面临抵押物不足、抗风险能力弱、信贷获取难度大等现实困境。江苏此次出台的《意见》,正是瞄准这些“痛点”精准发力,构建起全方位的农业信贷担保支持体系。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重点扶持“联农带农能力较强的家庭农场、专业合作社、社会化服务组织、村集体经济组织”,这一表述直接锁定了农业生产经营的“中坚力量”。以家庭农场为例,江苏作为全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先行地区,目前家庭农场总数已超16万家,但融资难仍是制约其扩大经营规模、升级生产设施的主要障碍;而专业合作社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,在带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、推广农业新技术等方面作用关键,却因缺乏有效担保难以获得持续信贷支持。
为破解担保难题,《意见》提出**“政府引导+市场化运作”**的农业信贷担保模式:省级层面整合现有农业信贷担保资源,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集团,实行统一管理、分级运营;市县层面则建立农业信贷担保分支机构或合作机制,形成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。同时,明确要求担保费率“稳中有降”,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%,切实降低融资成本。
二、创新机制:构建农业信贷担保“生态圈”
《意见》不仅在担保主体和费率上做文章,更着力于构建全链条、多元化的农业信贷担保运行机制,形成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“生态圈”。
在风险分担机制上,《意见》探索建立“政银担”三方共担模式:省级财政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,银行机构按照约定比例承担风险,担保机构则发挥专业风控作用,三方按比例分担贷款风险(如省级财政承担30%、银行承担20%、担保机构承担50%)。这一机制有效降低了银行“惜贷”顾虑,也让担保机构更敢“放手”支持农业项目。
针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需求,《意见》鼓励创新担保产品与服务方式:支持开发“粮食贷”“养殖贷”“农机贷”等特色担保产品,匹配不同产业的融资需求;推广“见贷即保”“秒批秒担”等快捷担保服务,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简化审批流程,将担保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;同时,支持担保机构与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合作,开展“产业链担保”,围绕种子、种植、加工、销售等环节提供全链条融资支持。
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加快整合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,将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等的生产经营数据、信用记录纳入全省农业信用信息系统,与金融机构、担保机构实现信息共享。对信用评级高的经营主体,在担保额度、费率上给予倾斜,推动形成“守信受益、失信受限”的信用环境。
三、联农带农:让金融红利直达“田间地头”
《意见》的核心亮点在于突出“联农带农”导向,确保农业信贷担保的“金融活水”真正流向带动小农户、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领域。
对于家庭农场,《意见》支持其通过“家庭农场+农户”模式,带动周边小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,担保机构在审批贷款时,将其带动农户数量、签订收购协议等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指标。例如,某粮食种植家庭农场若与50户小农户签订保底收购协议,在申请信贷担保时可获得更高额度支持,这一设计直接激励经营主体强化联农带农作用。
专业合作社作为带动小农户的“主力军”,《意见》明确其申请信贷担保时,需提供带动农户的具体名单、分红记录等材料,且担保资金应用于为成员提供农资采购、技术培训、产品销售等服务。南京溧水一家果蔬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表示,以往合作社因缺乏抵押物,难以获得贷款扩大冷库建设,《意见》出台后,合作社凭借带动200余户农户种植的记录,成功获得300万元担保贷款,解决了农产品仓储保鲜的“卡脖子”问题。
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,同样聚焦联农带农成效。《意见》提出,对为小农户提供代耕代种、统防统治、产销对接等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,担保贷款优先支持其购置大型农机、建设服务站点;对村集体经济组织,担保资金重点用于发展村集体产业项目,如建设农产品加工车间、发展乡村旅游等,且要求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村集体分红或农户增收。
四、保障落实:确保政策红利“不打折扣”
为推动《意见》落地见效,江苏从组织、资金、监督等多方面构建保障体系,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农业经营主体。
在组织保障上,成立由省农业农村厅、财政厅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协调小组,负责统筹政策实施、协调部门联动;市县两级也相应建立工作机制,明确责任分工,形成“省级统筹、市县落实”的工作格局。
资金保障方面,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预算,用于农业信贷担保的风险补偿、保费补贴等;同时,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地方配套资金,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池规模。据测算,仅省级财政每年投入的风险补偿资金就将超5亿元,可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超200亿元流向农业领域。
监督考核机制上,将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,对市县政策落实情况、担保业务规模、联农带农成效等进行定期评估;同时,建立担保业务“负面清单”,严禁担保资金流入房地产、非农产业等领域,确保资金“专款专用”。此外,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,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。
江苏出台的农业信贷担保高质量发展意见,既是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及时回应,也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、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。随着《意见》的逐步落地,一批家庭农场将获得资金升级设施,一批合作社将有能力带动更多农户,一批村集体产业项目将破土动工……金融“活水”正通过农业信贷担保的“管道”,源源不断地灌溉江苏乡村振兴的沃土,为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农民共同富裕注入持久动能。这一探索也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提供了“江苏经验”,助力更多地方破解农业融资难题,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。